成功案例

曹某抢劫案

作者: 胡智林 日期:2018/11/22

曹某不服娄底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(以下称娄底劳教委)劳动教养决定申请复议、复核一案,娄底劳教委以曹某构成抢劫为由,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。胡智林律师作为曹某的代理人,以证据不足、认定事实错误为由,向娄底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同时,考虑到行政复议程序的时间较长,而曹某已被交付执行劳动教养,为了能够及时解除对曹某的劳动教养,胡智林律师又代理曹某向娄底劳教委申请复核。娄底劳教委经过复核,采信了胡智林律师提出的复核理由,及时撤销了该劳动教养决定。